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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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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計劃是一個自我挑戰、自發參與的餘閒活動計劃,因此參加者在開始活動之前必須清楚瞭解獎勵計劃的特色及基本規條,詳細考慮這樣的活動計劃是否適合自己。參加者可向總辦事處/各執行處查詢獎勵計劃的內容,或瀏覽本會網頁及索取有關介紹單張。此外,個別執行處可能有特定的招募對象,參加者也應多加瞭解,選擇參加一個最適合自己的執行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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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註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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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獎勵計劃的最基本手續是透過認可執行處購買一本紀錄簿,所有獎章活動必須登記在紀錄簿上,方被認可;而參加者在獲簽發紀錄簿前所進行的活動,不能算作獎章活動。參加者在報名參與獎勵計劃時,必須清楚填報個人資料,此等資料如有任何更改,必須盡快通知所屬執行處,以便有需要時聯絡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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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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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可根據獎勵計劃手冊內的指引,按個人興趣及能力自由選擇各科別內合適的活動以作評核項目。除野外鍛鍊科外,學員可透過自行策劃、自行研習的方式來完成科別活動的要求。參加者如在不同章級的某個科別進行同一項活動(例:在銅、銀章級的康樂體育科中選擇以空手道作評核項目),必須在較高章級的活動中顯示出一定程度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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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請導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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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所進行的活動,如屬個別機構設定的訓練課程,則由該課程之認可導師擔任指導工作,並在活動前通知執行處/支部負責人;如屬自行策劃的活動,則導師人選須經執行處/支部批准。至於評核的工作需由具資格的人士擔任,一般來說,銅、銀章的評核工作會由該活動的導師兼任,故此學員在活動開始前,便須邀請活動導師擔任評核員一職;而金章級評核員則由個別科委員會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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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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銅、銀章級參加者在選擇合適活動並邀請導師擔任評核工作後,還要按個別執行處/支部的要求,提交口頭/書面計劃書,說明將要進行的活動的內容及預算進度,這活動進度表及預期達到的水準是按個人的時間分配及對該活動的認識程度而釐定的,沒有既定模式可循。金章級的活動計劃書則需在活動開始前一個月遞交至科委員會。活動計劃獲得執行處/支部/科委員會的批准後,方可正式開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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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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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按照自己擬定的活動計劃進行活動,並與評核員保持聯絡,按時檢討活動的進度及個人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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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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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須紀錄活動之詳細內容及實際進度,在活動完結時交予評核員/執行處負責人評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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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署批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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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者在活動完結後,須將紀錄簿交予導師及評核員簽署,以證明參加者在該活動的表現及進度;金章級參加者另須安排與科委員面見或呈交活動證明,並由科委員在紀錄簿上批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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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獎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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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完成各級活動的參加者,可獲頒授獎狀及獎章各一。銅章頒獎典禮由個別執行處舉辦,參加者須按執行處的指示申領獎狀/章;銀章頒獎典禮由總辦事處統籌,每年舉行兩次,由社會知名人士頒發獎狀,參加者須在限期前遞交銀章完成通知書,而個別執行處會自行安排頒授獎章;金章頒獎典禮一般在禮賓府舉行,每年舉行一次,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頒發獎狀,參加者須在限期前遞交金章完成通知書及紀錄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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