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足導師註冊制度
Expeditions Instructor Central Registration Sch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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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遠足導師在「香港青年獎勵計劃」(下稱「獎勵計劃」)野外鍛鍊科中擔當著非常要的角色。一直以來,各執行處的遠足導師大多只服務其所屬執行處,即使是一些交遊廣闊的導師,或許亦未能涉足其他協助推行獎勵計劃的單位。在執行處方面,由於未有機會接觸非所屬執行處的導師,而無從尋覓足夠的導師以協辦野外鍛鍊科的訓練課程。對於獎勵計劃總辦事處,遠足導師是最珍貴的資源,能夠掌握積極協助推行獎勵計劃的遠足導師資料對進一步推行獎勵計劃尤其重要,而有關資料亦可作通訊及鼓勵之用。

在2003年下旬的一次統籌小組委員會 (現稱統籌委員會) 會議上,有執行處代表在席間提出其機構内的遠足導師能否在獎勵計劃的大家庭下得到廣泛的認受,引起其他執行處代表的關注。得悉此訊息後,野外鍛鍊科科委會亦在會議上確定推行遠足導師中央註冊的必要,隨即便成立工作小組制訂相關細則。

工作小組在2004年初開始運作,成員來自野外鍛鍊科科委會及6個自主執行處代表,註册計劃命名為「遠足導師註册制度」(Expeditions Instructors Central Registration Scheme),簡稱CRS。工作小組確定CRS的宗旨是提高獎勵計劃遠足導師的水平、加強遠足導師在各執行處的認受性、並協助及鼓勵各執行處靈活運用導師資源。隨後經過近一年的磋商,制訂了註冊制度的各項執行細則,經獎勵計劃理事會最後確定,在2005年1月1日開始推行,負責推行CRS的單位為「遠足導師註册組」(Central Registration Unit) ,簡稱CRU。


初期運作


CRS在「香港青年獎勵計劃」野外鍛鍊科中是一個全新的概念,推行前難以預計其反應及成效。故此,推行的首5年,導師是以自願性質參與,好讓各導師有充足的時間認識此註冊制度,並鼓勵各導師提出意見。目標是在CRS推行的第6年後,在制度運作順暢後要求所有獎勵計劃的遠足導師必須註冊為CRS的成員方可任教獎勵計劃的遠足課程。

根據CRS的執行細則,所有獎勵計劃的現役導師必須出席一場由CRU舉辦的簡介會,並獲執行處推薦便可首次註册。CRU最初預算舉辦6場簡介會,但由於參與人數眾多,最初在兩年內舉辦了19場簡介會,出席導師超過1,000人。

註冊制度推行初期,CRU收到不少熱心導師的寶貴意見,當中亦有反對的聲音。為獲得更全面的意見以改善及提升註冊制度的質素,CRU決議進行中期檢討。在2006年六月至八月期間,CRU向各執行處及遠足導師發出問卷,諮詢有關執行細則的意見。經綜合整理、詳盡分析及討論,CRU在2006年下旬完成修訂後的執行細則(即現時版本),並沿用至今,整體運作暢順。


展望將來


2010年7月1日是CRS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在當天開始,所有任教獎勵計劃遠足課程的遠足導師必須是CRS的有效註册成員。期望藉這個改變,能貫徹CRS的宗旨,為獎勵計劃參加者提供更完善的支援。

「遠足導師註冊組」 Central Registration Unit (CRU)


第一屆的CRU在2004年12月誕生,負責推行及檢討CRS。成員14人,來自野外鍛鍊科科委員會及6所自主執行處導師,召集人由CRU成員互選產生。在兩年多的任期內,第一屆的CRU開辦了18場CRS簡介會及4個導師自我增值講座,除了完成探訪9個新任導師訓練課程外,更在2006年下旬完成CRS執行細則的中期檢討。

第二屆的CRU在2007年4月1日接任。成員的组成擴展至所有執行處的導師及職員,人數亦增至24人。在任期內完成了最後一場的CRS簡介會及6個導師自我增值講座,並且完成探訪9個新任導師訓練課程外。

第三屆的CRU在2009年4月1日接任,由21名成員组成。除了籌備導師自我增值課程及探訪新任導師訓練課程外,目前主要工作在於落實執行CRS的相關事項。





其它消息


遠足導師註冊制度

2008年7月28日

所有於2008年12月31日註冊到期的遠足導師可於2008年7月1日起辦理再次註冊手續。為加快導師再次註冊的程序,導足導師註冊組簡化了註冊表格。新版本的註冊表格已上載至本會網頁。

 

CRS執行細則修訂

2007年3月1日

CRU亦因應中期檢討結果建議修訂CRS執行細則,並已經野外鍛鍊科科委員會及章級活動評估小組委員會通過。重要的修訂如下:

1. CRU增設非自主執行處的代表,代表的身份可以包括職員代表或導師代表,導師代表的資歷無需規定是金章級導師。
2. 現役導師的註冊延至2007年6月30日或之前完成。
3. 註冊費用(包括首次註冊、再次註冊、晉升註冊)全免。


CRS中期檢討

2007年3月1日

為使CRS更為完善,迎合更多導師的需求,遠足導師註冊組於2006年中曾進行中期檢討,透過問卷諮詢各遠足導師及執行處對CRS的意見,中期檢討報告
可於本網頁下載。

 

電郵發送通告

2005年12月1日

為節省資源,由2006年1月1 日起,所有由遠足導師註冊組(CRU)發給各註冊導師的通告將以電子郵件發送,未有向CRU提供電子郵件地址的導師,請盡快向秘書處登記,以免錯失有關的通告。如欲查詢閣下之電郵資料,可聯絡秘書處。如閣下有特別需要收取郵寄通告,亦請與秘書處聯絡,秘書處將會盡量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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