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足導師註冊制度(CRS)常見問題

 
  1. 為何要有CRS?answer
  2. 制訂CRS對AYP有什麼何好處?answer
  3. 為什麼需要3個月這麼長的時間去完成註冊程序?answer
  4. 我曾是AYP遠足導師,但已離港多年後返港,如果我想在CRS註冊成為遠足導師,有什麼渠道?answer
  5. 籌備訓練班的時間會否計算在服務時數內?answer
  6. CRS有沒有提供增值課程?answer
  7. 那些課程可以界定為認可的增值課程?answer
  8. 如對將報讀的自我增值課程有任何疑問,可向誰查詢?answer
  9. 為何要強迫義務導師進修自我增值課程?answer
  10. 自我增值記錄表是否一定要得到舉辦機構/導師簽名及蓋章?answer
  11. 何時才可以再次註冊?answer
  12. 如何得知我的註冊到期日?answer
  13. CRU有沒有提示每位註冊導師的註冊到期日?answer
  14. 我可從何處取得再註冊申請表?填妥的申請表應交往哪裡?answer
  15. 我在CRS的註冊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而我已在2007年8月15日把填妥的申請表交往我的執行處,為何在2008年1月20日還沒有收到任何有關再註冊的通知?answer
  16. 如果我在註冊期間內沒有在所屬執行處進行服務,但我曾在別的執行處進行了超過30小時的AYP野外鍛鍊科服務,我是否符合CRS的要求?answer
  17. 我在填寫再註冊表格時,很難準確地填上服務時數或已出席的自我增值時數。有什麼方法可以較簡單地填寫?answer
  18. 我在註冊到期日後還可以進行再註冊的申請嗎?過了期才註冊有什麼影響?answer

 


  1. 為何要有CRS?
    CRS的宗旨是集合全部AYP遠足導師,提高導師的水平,並加強他們在各執行處(在2008年4月的執行處數目為 17個)的認受性,從而協助及鼓勵各執行處靈活運用導師的資源。back  to FAQ
  2. 制訂CRS對AYP有什麼何好處?
    CRS的成功,各方面都會有所得益。其好處如下﹕

    獎勵計劃
    - 能有一群較統一及較高水平的導師推行遠足活動
    -  加強所有執行處導師的聯繫及溝通

    執行處  
    - 能在導師資源上較靈活地運用
    - 在總會協助下,集體購買遠足導師意外保險

    遠足導師 
    - 加強認受性(得到總會及各個執行處的認同)
    - 透過參與自我增值課程提高水平
    - 更快及更直接地接收總會及其他執行處的資訊(包括自我增值課程的資料)
    - 有推動力去自我提高水平
    - 有集體購買意外保險的保障

    學員   
    - 以上三方面的好處均可直接及間接地對學員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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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註冊程序

  1. 為什麼需要3個月這麼長的時間去完成註冊程序?
    所註明的3個月註冊過程只是一個服務承諾,如果申請的人數不是太多及太集中,一般的申請都會在少於3個月的時間內辦好。 back  to FAQ
  2. 我曾是AYP遠足導師,但已離港多年後返港,如果我想在CRS註冊成為遠足導師,有什麼渠道?
    遠足導師如在2005年1月1日前已被其中一執行處委任成為導師,他們應在2007年6月30日或以前以現役導師的身份申請成為CRS的註冊導師,他們只 須出席一節CRS簡介會及得到所屬執行處確認便可進行申請。現在雖然已過了指定期限,但你亦可不用擔心,CRS的執行細則亦有特定條文,可以處理在這特別 情況下的申請,你只須先獲某一執行處委任成為遠足導師,再填妥有關申請表(不用填寫有關出席CRS簡介會的環節),然後要求你所屬的執行處加簽及代為申請 便可。CRU秘書處在收到申請後會作個別處理。 back  to FAQ

有關服務時數

  1. 籌備訓練班的時間會否計算在服務時數內?
    一般而言,服務時數大多計算在實際參與的課堂及實習上,但執行處亦可根據導師在籌備課程上所花的時間,合理地計算在服務時數上。 back  to FAQ

有關自我增值

  1. CRS有沒有提供增值課程?
    野外鍛鍊科科委員會每年都會舉辦研討會,這些都是自我增值課程之一。此外,CRU亦會安排及提供自我增值課程,以供大家選擇。 back  to FAQ
  2. 那些課程可以界定為認可的增值課程?
    根據CRS的執行細則,增值課程須與野外鍛鍊科活動有關。簡單來說,任何能夠提升導師野外鍛鍊活動的知識及有助導師教學等的課程都是被認可的增值課程,如急救、山藝、領導才能及教學技巧等都是較普遍的認可增值課程。 back  to FAQ
  3. 如對將報讀的自我增值課程有任何疑問,可向誰查詢?
    任何有關自我增值課程的疑問都可向CRU秘書處查詢(電話:2728 3245)。在合理的時間內,CRU秘書處會在課程開辦前給與答覆。 back  to FAQ
  4. 為何要強迫義務導師進修自我增值課程?
    科技日新月異,時代不斷轉變,自我增值是大勢所趨,就算是義工也不能例外。況且,遠足導師是代表該執行處及整個獎勵計劃去訓練學員,自我增值是必須的。back  to FAQ
  5. 自我增值記錄表是否一定要得到舉辦機構/導師簽名及蓋章?
    如已得到出席證明(如證書等),則不需舉辦機構/導師簽名及蓋章,記錄表的設計只是給與導師在有需要時使 用。back  to FAQ

有關再次註冊

  1. 何時才可以再次註冊?
    在註冊到期日前6個月便可以進行再註冊的申請。 back  to FAQ
  2. 如何得知我的註冊到期日?
    註冊到期日己註明在每位導師的註冊證上,此外,每位導師的註冊到期日亦可在AYP網頁內查閱。back  to FAQ
  3. CRU有沒有提示每位註冊導師的註冊到期日?
    CRU秘書處會在每位導師的註冊到期前6個月用電郵通知各有關導師進行再註冊程序,為避免導師一時忘記申請,秘書處更會在註冊到期日前3個月再次用電郵通知。 back  to FAQ
  4. 我可從何處取得再註冊申請表?填妥的申請表應交往哪裡?
    新註冊及再次註冊的申請採用同一張的申請表,只須在申請表的適當方格上註明便可。申請表可在AYP網頁內下載,填妥的申請表應交往所屬執行處進行確認及加簽,執行處應將加簽後的申請表直接交往CRU秘書處進行再註冊程序。 back  to FAQ
  5. 我在CRS的註冊在2007年12月31日到期,而我已在2007年8月15日把填妥的申請表交往我的執行處,為何在2008年1月20日還沒有收到任何有關再註冊的通知?
    CRS指引中註明審批申期的時間最長為3個月,這審批時間在CRU秘書處收到有關申請後開始計算。你應先向你所屬的執行處查詢在何時提交已加簽的申請表往CRU秘書處,如已超過3個月的時間,可向CRU秘書處(電話:2728 3245)查詢。 back  to FAQ
  6. 如果我在註冊期間內沒有在所屬執行處進行服務,但我曾在別的執行處進行了超過30小時的AYP野外鍛鍊科服務,我是否符合CRS的要求?
    註冊導師在任何執行處所提供的野外鍛鍊科服務均可符合CRS 的要求。但因應每執行處可能有其個別的行政安排及要求,必須在其執行處所進行的服務才會確認有關導師的服務。在這個案,因你完全沒有向你所屬執行處提供服 務,你所屬執行處未必願意為你進行確認,但你亦無需擔心,你可向你曾提供服務的執行處商討,轉往這執行處服務,讓這執行處為你進行確認程序,亦可在CRS 註冊。在此順帶一提,在情理及禮貌上,註冊導師的所屬執行處已在註冊時為大家提供協助,所屬執行處應是註冊導師所提供服務的首選。 back  to FAQ
  7. 我在填寫再註冊表格時,很難準確地填上服務時數或已出席的自我增值時數。有什麼方法可以較簡單地填寫?
    新版本的申請表已上載在AYP網頁內。新版本已簡化了這項資料的填寫。服務時數由所屬執行處確認,註冊導師只須提供曾經參與自我增值課程的最低時數要求的證明文件便可。 back  to FAQ
  8. 我在註冊到期日後還可以進行再註冊的申請嗎?過了期才註冊有什麼影響?
    CRS容許註冊導師在到期日過後的6個月內還可以進行再註冊的申請。若超越這期限,導師亦可以作出申請,CRU會以特別情況處理這些申請。在到期日過後及 在再註冊未完成之前,該導師並不是CRS註冊導師,不受保於CRS為註冊導師所提供的意外保險保障。再者,在2010年當CRS落實必須執行後,未在 CRS註冊的人士亦不能以導師身份協助任何AYP野外鍛鍊科活動。 back  to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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